深圳拟对共享单车进行上牌登记管理 你怎么看?
读特记者 解树森
2018-01-16 18:55

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为破解共享单车带来的交通管理难题,交警部门拟对共享单车进行上牌登记管理。

据统计,2017年深圳交警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共133632宗,全市发生涉共享单车交通事故共死亡12人。共享单车进入机动道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今年以来涉共享单车的12起死亡事故中,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有11起,只有1起发生在非机动车道。

共享单车的出现有效打通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但随之而来的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盗窃私占、事故不断攀升等问题日益凸显,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记者了解到,2017年,深圳交警采取了组建“深圳市共享交通联合调度指挥中心”,对涉共享单车的投诉等问题“及时响应、及时调度、及时处置”;将共享单车纳入深圳交警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并接入共享单车企业后台用户数据,实现对用户信息、车辆信息、骑行轨迹的精确查询;深化诚信机制运用,首创共享单车“禁骑令”,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累计已对约28万人次“停用”;制定共享单车使用规范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据介绍,为破解共享单车带来的交通管理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的规定,同时借鉴南京交警做法,深圳交警拟对在深圳市内投放的共享单车施行上牌登记政策,未经上牌登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投放使用,实现对市场投放量的科学调控,杜绝无序竞争,并为下一步通过电子化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以及对恶意损坏、丢弃、私自侵占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提供保障。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及高快速路行驶、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等给道路通行安全带来较大影响的违法行为,并强化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企业在事故中存在问题的,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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