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清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360万元。
深圳燕某妇科门诊部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经营项目包括做人流手术,治疗宫颈炎、不孕症等妇科疾病。该门诊部通过低价吸引病人前去诊治,病人到诊后让其做多种检查,通过篡改病人检查报告、向病人夸大或谎报病情、在手术台上使用工具故意造成疼痛等手段对病人造成心理强制,迫使病人接受数量更多、价格更高的诊疗项目 (即“开发病人”),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陈某清为该门诊负责人,负责门诊运营管理,统筹人事安排,出面处理门诊医患纠纷;被告人陈某艳没有医疗职业资格证书,以被告人罗某莲的名义诊治病人,负责门诊咨询、提供诊疗方案、看检查报告、给病人做手术等事项,并且有提成;被告人罗某莲为该门诊有执业资格的医生,负责为病人做人流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项目等事项;被告人郭某芸为检查人员,负责为病人做B超或其他检查项目,根据陈某艳的要求篡改病人检查报告;被告人李某为该门诊护士,主要协助被告人陈某艳“开发病人”;被告人刘某喜、黄某萍为该门诊收银,按照医生指示收费。目前,已查实该诊所强迫交易金额共计148226.8元。
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清等7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