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医院7月起推行药品“团购”
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信
2016-07-06 02:36

作为首批17个医改试点城市之一,继在全国率先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后,深圳将推进药品采购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7月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市卫计委下发了《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从7月起,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5日,市卫计委医改办对此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解读。据悉,此项改革已经启动,预计7月底可以完成配套方案制定、集团采购组织遴选等准备工作,并启动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去年我市的药品采购总费用79亿元,通过集团采购今年有望减少约20亿元。

为什么要推行药品集团采购?

实现“量价挂钩,以量控价”

深圳的公立医院目前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药品采购,但省平台中标药品数量上万种,而全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由于可选择用药范围广,不仅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而且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此外,全省各医疗机构在省平台上单独下单采购,每月竞价一次,造成单次采购量分散,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动力。

集团采购改革试点目标是什么?

比2015年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通过改革要实现四个目标:

1、要让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2、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3、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和临床用药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尤其是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团购”怎么进行?

遴选一家药企负责集中采购

深圳市将实行第三方专业化采购,并进行总额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将全市公立医院一年需要采购的所有药品“打包”后,统一交给一家药品经营企业,由其负责实施“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制订《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管理办法》),明确药品遴选原则、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等专家组成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编制《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团采购目录》)。

《集团采购目录》覆盖全市公立医院采购金额排名前80%的药品,以及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并明确每一种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

《集团采购目录》实行“一品两规”,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适度降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品规,是为了提高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

目录将每年调整一次,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集团采购目录》的品种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

政府要求负责集团采购的企业要建立药品互联网供应平台,对接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满足订单集成、合同管理、采购交易、结算支付、配送管理、临床用药分析、药品质量评价、企业信用评定等功能需求,并在供应平台,公开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品牌和供货价、生产及配送企业,以及每批次各品规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和检验报告等信息。

暂未纳入《集团采购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并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

负责集团采购的药企如何选出?

政府定规范组织遴选 

按照方案,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制订《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集团采购组织的基本条件、遴选程序、工作职责、运营规范和监督管理措施。集团采购组织应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具有采购《集团采购目录》内所有药品的能力。

由卫生、财政、药品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医院管理等部门参与成立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1家集团采购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

该集团采购组织必须承诺:试点期内委托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集团采购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   

如何监管集团采购企业?

费用降幅未达标取消资格

政府将开发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对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数量和价格、供应保障及时率、质量安全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督。

方案规定,集团采购组织未能按照约定、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幅目标的,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委员会可单方终止其资格,该集团采购组织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

集团采购组织未按照合约规定及时供应药品,或者所供应的药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严重药品安全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遴选委员会将取消其资格,该集团采购组织不得再参与我市公立医院集团采购组织遴选。

如何防止市场垄断?

集团采购企业不得参与生产和配送

方案要求,集团采购组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竞价、谈判等交易方式,确定各品规药品的供应品牌和供货价(含配送价),并充分征询市药事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集团采购组织不得直接参与《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生产和配送服务,各品规药品的配送企业由集团采购组织与公立医院协商确定。

公立医院在“团购”中做什么?

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以上

各公立医院按年度报送采购量,并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及以上。集中采购总量后,集团采购组织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医院药品的“卖出价”。

如何保障采购质量?

尊重医生和市民的用药习惯

方案要求,集团采购组织在遴选药品品牌时,应兼顾不同质量层次药品,并充分听取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尊重医生和市民的用药习惯。运用药品临床应用大数据,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保障质量好、价格实惠的药品得到优先采购和使用。

同时,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对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药品,不得列入《集团采购目录》。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医院不得再购入其生产经营的药品。

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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