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出台政策深化莞港澳金融合作
中国新闻网
2020-12-22 14:14

广东东莞市22日正式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化东莞与港澳金融合作。

本次印发的《方案》主要包含五大部分,含括35个方面合计80条措施,立足东莞外贸外资企业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实际需求。

根据《方案》,东莞将力促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为此,东莞出台了18条具体措施,包括: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提升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港澳居民的账户管理体系、建立跨境双向理财通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辖内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等。

在深化东莞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方面,《方案》提出,东莞将扩大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开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质增效发展、拓宽重点领域的直接融资渠道、加大“险资入莞”工作力度等。

在推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拓宽境外融资渠道方面,东莞出台了13条措施,包括:持续深化莞港澳跨境金融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香港上市,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辖内企业在澳门发债提供支持;推进莞港澳征信跨境合作;参与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推动莞港澳金融人才交流等方面。其中,为推动跨境金融发展,《方案》提出了推动东莞银行香港代表处升级为香港分行,透过内外业务联动,为在东莞的港资企业以及在港莞籍企业提供特色化的跨境金融服务。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刘建俊表示,东莞作为外贸大市,《方案》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与港澳市场的互联互通,畅通境内外资金融通渠道,为辖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东莞也真诚期望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携手合作,共建成本更低、融资更便捷、融资结构更合理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开创产融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

编辑 陈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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