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交通违法!深圳交警去年发给市民400万元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视频
2018-01-04 18:44
摘要

2107年,市交警局成功录入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达17万余宗,全年共发放有奖举报奖励金400余万元。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

        车外抛洒物品。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2107年,市交警局成功录入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达17万余宗,全年共发放有奖举报奖励金400余万元。

据统计,2017年全年,深圳交警共收到交通违法举报线索93万余宗,经审核录入17万余宗,市民举报成功率达18.26%,交警部门共对举报的热心市民发放奖励金400余万元。

在各个举报途径中,以微信、支付宝、智能行车记录仪为主的互联网举报方式成为举报主流,占总举报量的90%以上。其中,智能行车记录仪“一键上传”功能简单易行,拍照后视频截图自动进入举报平台,占据互联网举报总量首位,共接收举报58.9万余宗,占举报总量的62.77%。

据介绍,占用公交车道、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进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违停、占用导流线、压实线、安全驾驶、压黄线、逆行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市民举报最多的。被举报违法车辆中,数量最多的是深圳车,占76.3%,其次是东莞车。

记者注意到,尽管市民举报交通违法的热情高涨,但是能让交警部门成功录入违法系统的仍占少数,很多举报并不成功。究其原因,市交警局机训大队民警高明礼介绍:

部分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非深圳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不在深圳交警随手拍举报受理之列;

举报人提供的违法图片无法看清车牌,或者提供了比较清晰的图片,但是图片被压缩后转入举报受理系统,经审核后图片再次被压缩进入交警内网的校验系统,图片从拍摄到录入违法系统已经被二次压缩,造成图片的分辨率及清晰度下降,无法看清车牌;

举报人提供的违法路段不详细,如举报人只填写了龙大高速,交警很难对违法的路段进行核实;

举报人在举报违法时,有时在网络上截图进行转载举报,有时通过手机翻拍,此类图片均会留存水印,而根据图像取证要求,违法图片必须是原始图片;

举报人拍摄违法图片时,由于角度与时机的限制,拍摄的图片有时不能反映违法地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导致违法行为无法判明。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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