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深圳市坪山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在水土保持方面遵规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2018年1月3日,坪山区环水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住房和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务局、土地整备局、交通轨道办、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坪山交通运输局、坪山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及全区重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深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专家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生动翔实地展现了水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水土流失的危害。专家同时讲解了水保各项措及水政执法等监督制度的运用流程。
据了解,坪山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水体保持工作,区主要领导在2017年多次到现场督办重点项目水土保护工作。而为加强执法力量,2017年12月3日,坪山区环水局组建了水政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水土保持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天地一体化巡查,以执法促整改,坚决遏制水土保持违法苗头。
据统计,坪山区环保水务局2017年共发放水土保持整改通知25份,水土保持执法7宗,处罚75万元。尤其是《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后,更是根据条例对有关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依法进行顶格处罚。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