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加装电梯门槛有望放宽、审批流程将更简化!

观海融媒 张晓红
2020-12-21 22:18
摘要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启动政策有望放宽,审批流程将更简化

12月21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举行《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听证会。针对更多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我市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启动政策有望放宽,审批流程将更简化。

记者看到,该《征求意见稿》修订的总体目标是健全机制,依法行政,优化流程,加强监管,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此,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组织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后续工作还有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最终报市政府批准。

增设电梯启动门槛有望放宽

该《征求意见稿》最具亮点的是对启动条件的放宽。《征求意见稿》提出, 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书面协议、编制电梯设计方案,共同提出申请;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属于《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标准》所列严重遮挡范畴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被严重遮挡的业主同意。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2018年6月1日,我市颁布了《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实施两年以来增设电梯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原因之一是业主意愿难以统一、利益协调困难。

据悉,根据我市现有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规定要求加装电梯需“双2/3”业主同意的同时,又要求公示无异议或妥善处理无异议后才能发许可证,相当于“一票否决”,即单元楼所有业主同意才能实施。据悉,目前香洲区无电梯的老旧住宅超过6000个单元,群众增设电梯意愿十分强烈。

该负责人说,“和2018年的指导意见相比,这是本次改变最大的一个地方。考量《物权法》以及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算下来表决权大概约‘双1/2’即可,启动门槛大为宽松。”

要求推出“联合审查”,10个工作日内有回应

加装电梯前期涉及规划、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安装等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还涉及电力、给水、排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迁移,环节多、程序繁复。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审批制度,提高审查效率。探索实行由属地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各部门对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进行联合技术审查,简化审批流程,实行一窗受理,提升审批效率。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增设电梯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成立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各成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意见。与此同时,镇街要设立增设电梯管理服务机构,实施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

此外,还专门提出简化事项内容,包括增设电梯项目无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资金筹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

《征求意见稿》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以业主为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实行民主协商、基层自治、高效便民、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

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通过多渠道筹集,包括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属地政府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等。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支持探索代建租赁、新增设施有偿使用、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协商:让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对于申请增设电梯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一个关键词“协商”在文件内多次出现。

《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业主协商机制,居民充分参与。引导相关当事人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问题。小区业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镇街等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引导相关当事人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从而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如公示期间,若利害关系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应实名向镇街提出,由申请人自行与异议人进行充分协商,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镇街应积极协助申请人做好异议的调解工作等。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协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快促成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每个小区增设电梯的情况不一样,业主众多,反馈诉求也不一样,在镇街这个环节更多是去听取意见、调解矛盾,充分了解小区业主合理诉求,积极推进促成增设电梯,让更多的市民感受到城市的美好和幸福。”

编辑 陈冬云

(作者: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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