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27次还在上路?罗湖交警查获一辆多次违法未处理隐患车辆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王一琳
2020-12-19 19:42

临近岁末出行高峰,工作、旅游、返乡等安排开始提上日程。而开车上路前,市民要记得对车辆进行检查。12月18日,罗湖交警大队查获一辆27次违法未处理的隐患车辆。

▲涉事车辆

12月18日下午,罗湖交警大队笋岗中队组织警力在人民公园路段开展卡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B***77的小车涉嫌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超级警情”,于是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现场交警发现,该车自2019年起就出现交通违章,截至查获时共达到27次违法未处理!累计扣分79分、罚款金额达4000元!在其交通违法记录中,主要以违停、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违反禁令标志为主,违章轨迹多分布深圳及省外各地。

违章次数多、拖延时间长,出行安全怎么保证?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超过10次的将暂扣机动车。现场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龚某进行安全教育,并扣留该机动车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机动车驾驶人如有记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不会被清零,且三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将扣行驶证,十次以上将扣留机动车。除此之外,未消除交通违章记录的机动车将不能参加年检。

隐患车辆上路,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秩序,也威胁市民出行安全。罗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一旦车辆出现交通违章,请及时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自觉消除安全隐患。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强隐患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及情报分析研判,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庄思嘉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王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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