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深圳特区报记者 肖雄鹏 吴璇玲
2020-12-09 12:38

12月8日,坪山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十大杰出法学家之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夏正林以“民法典与社会治理”为主题进行授课辅导。坪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直各单位、各街道以及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正科级以上干部、各派出所所长参加学习会。坪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宝洲主持会议。

夏正林结合大家熟悉的新闻、案例和自身法律实践,生动阐述了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观念重要性和民法典对于社会治理的时代意义,并就民法典的重要知识点进行详细解读。夏正林认为,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夏正林围绕领导干部尊重公民权利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从对“权利、权力、义务”三个经典法律术语探讨着手,详尽阐释“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提出尊重权利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的权力,政府部门要不断提升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夏正林对比讲述了我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的根本不同,剖析我国民法典立法背景,并对民法典中“平等主体中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物权内容中“三权分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抵押的财产流转、担保责任”问题以及免责事由中的自担风险、自助行为进行了讲解,通过列举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生动地阐明了以人为本的民法精神。

邵宝洲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夏教授旁征博引、案例丰富的授课风格,契合民法精神,生动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内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民法典为契机,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为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坪山提供法律支撑。

编辑 姚静霞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肖雄鹏 吴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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