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深圳交警在全市统一开展“占道施工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家施工单位在占道施工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情况,交警部门进行了取证,将依法进行处罚。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龙华的石清大道,路面正在进行拓宽整改的工程。记者看到,由于工程量较大,路面堆满了各类建筑工具和材料,以至于行人通过的时候只能绕到机动车道上,现场也未见任何占道许可告示牌和交通疏解告示牌。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工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导致人行通道和设施不连贯,导致行人无路可走,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对工地开出整改通知书 然后调查取证 后续会做出一些处罚措施。”龙华交警大队事故特勤中队副中队长周凤岐介绍。记者了解到,这条路的整改工程为市政工程,从2015年开始施工,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施工单位为中交三航局。
经民警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共存在5种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及连续、醒目的围挡;与机动车道相邻的高挖方占道工作区未设置足够强度硬隔离设施进行安全防护;人行系统不连贯,导致机动车与行人冲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占道施工路段地面标线缺失、混乱;占道工点未设置和未按规定设置占道许可告示牌和交通疏解告示牌。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龙岗区甘坑新村门口,现场也正在进行的路面改造工程,行人同样是陷入“无路可走”的境地。记者看到,原本较为宽阔的道路只剩下两车道,车流量稍微大一些,路面就堵得水泄不通。据介绍,这是建设单位为龙岗区建筑工务局的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施工一年多了,目前属于半停工状态。
“工程现在属于许可证超期,据他们自己讲,在办理过程中,设计管道改造等等施工困难所以导致工期延长,便民工程变成了扰民工程。”龙岗交警大队布吉中队民警林旭青谈到,除占道施工许可证过期外,此工程同样存在龙华石清大道工程的5种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两个工程的违法行为,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取证,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交警部门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以及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将上述单位的违法信息报送深圳市信用信息网。如果违法违规占道施工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还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体责任。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