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光明区凤凰街道由城建部门牵头,联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和查违)以及塘尾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塘尾社区塘前路一处未经备案擅自施工的“小散工程”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措施,现场对房屋业主开展安全教育,要求房屋业主立即配合社区完成相关备案手续。
为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小散工程”领域安全,凤凰街道将辖区“小散工程”全部纳入监管,并做好日常巡查和隐患处置工作。采取专题培训、督导检查、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建设单位或业主安全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凤凰街道共出动1000余人次,巡查“小散工程”1500家次,对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现场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凤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小散工程”领域“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安全监管模式,督促建设单位或业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小散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和隐患排查,严格执法,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编辑 姚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