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4位领军人才可领住房补贴!最高者300万元!
记者 窦延文
2016-06-22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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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深圳首批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完成。

经初步核查,共有2614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相关名单于6月16日至22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公示。

今年3月,深圳颁布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多方面给予人才更大的支持。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

此外,深圳还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更大突破,推出多项新措施: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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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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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及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该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说,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住房补贴。人才经市人社局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住房补贴。申请人被我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致电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公示期间,到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一楼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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