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由政府机构发起设立的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在深圳启动运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10-12 10:3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近日,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启动,全国首个由政府机构发起设立、同时覆盖企业庭外重组和个人破产公共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在深圳运行。这是深圳深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又一制度探索,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重组机制,助力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庭外重组方式实现经济再生,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凝聚合力,共同打造高质量的庭外重组服务平台

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组建,探索实行“政府搭台+部门协同+协会参与”三位一体的重组服务新模式,将充分融合相关单位在破产事务管理、企业服务培育和破产案件专业化推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动庭外重组公信力和专业性同步发展和跃升。

在服务机制上,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拟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推动降低庭外重组成本。对于企业庭外重组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核查、综合协调事项,以及个人破产相关的政策咨询、心理咨询、申请前辅导、庭外债务和解事项,由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组织提供公益服务。对于需要依托社会专业机构推进的市场化重组或者纠纷调解服务,实行市场化服务机制。

聚合资源,为困境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

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将充分利用深圳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优势,在国内率先实现企业庭外重组与个人破产公共服务“一站式”提供,切实提升庭外重组的“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水平。

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庭外重组、个人债务重组两个分中心,同时面向困境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债务庭外重组有关公共服务,努力促进困境企业通过庭外重组方式高效再生,助力“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和自然人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依法获得债务减免机会。

法治护航,推动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合规运行

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将秉持“合规”意识,夯实 “法治”基础。启动仪式上,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组建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的决定》《深圳市企业庭外重组服务规程》《深圳市个人债务重组服务规程》等重要配套文件,明确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运行机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组织保障等重要内容,明确企业庭外重组和个人破产公共服务的申请条件、服务机制、服务流程和程序衔接等各方面规则,努力确保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妥有序运行。

市场驱动,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重组

庭外重组是市场化重整机制的重要组成,市场化原则是庭外重组服务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陷入财务困境的市场主体以及相关债权人、投资人具有重组意愿,愿意积极借助市场化重整机制进行债务清理,是庭外重组工作能够高效推进的关键所在。

为此,《深圳市企业庭外重组服务规程》《深圳市个人债务重组服务规程》均明确,庭外债务重组将坚持市场化原则,在相关主体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庭外重组方案、个人庭外和解协议的起草、表决、签署以及执行,均应当充分尊重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各方真实意愿。

专业推进,着力提升庭外重组服务质效

庭外债务重组涉及困境市场主体的重组可行性判断、债权申报和核查、债务梳理、财产调查、投资促进、协商谈判、纠纷调解以及重组方案起草、表决、签署和执行推进等诸多专业事项,需要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保障。

为提升庭外重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水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名录库》,遴选40家具有重组或者重整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组成庭外重组服务中心首批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庭外重组服务队伍,为困境企业提供市场化重组服务。首批企业庭外重组专员含广东省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12家、二级管理人16家、三级管理人12家。

此外,三家发起单位还发布《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企业庭外重组投资人名录库》,招募56家具备投资实力且对庭外重组业务感兴趣的投资机构加入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投资人名录库,积极助力困境市场主体化解庭外重组投融资难题。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璐 三审 闻坤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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