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翻一倍!宝安人民医院扩建要吃下周围6块地
记者 陈震霖
2016-06-21 01:46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对[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8-10等地块法定图则个案调整进行公示。

公示称,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用地位于[新安上川片区]法定图则18-10、18-11、18-12、18-13、18-14、16-01、16-02地块内,现将上述用地全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用地面积71104平方米,比原有的医疗卫生用地面积30895平方米扩大了近一倍。

记者查阅法定图则和地图发现,除原18-13地块(30895平方米)为宝安人民医院用地外,其余6个地块均为政府或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用地。

宝安人民医院扩建图解

宝安人民医院扩建图解。

其中,18-10地块(5850平方米)现为宝安建设局用地,18-11地块(2543平方米)现为宝安区安监局用地,18-12地块(3839平方米)现为宝安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干部画院等单位工地,18-14地块(20563平方米)现状为一住宅小区用地,16-01和16-02地块(合计7411平方米)现状为宝安区卫计局和卫生监督所用地。

以上全部地块改为医疗卫生用地,即纳入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中。

另据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该中心已于近日发布“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房屋征收提示”。该提示称,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项目取得的《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项目房屋拟征收范围已确定。

编辑 牧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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