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总结好经验,加快迈入法治城市建设下一程

读特评论员 谢仕亮
2020-11-0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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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是深圳显著的城市特质之一

深圳法治建设终于有了“集大成之作”,5日,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两本重要之书,即《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选编》(以下简称《案例选编》)和《深圳市法治建设年度报(2019)》(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案例选编》汇集75个创新案例展示深圳40年来法治建设先行先试的成果,而《年度报告》则是全国第一份以业务数据为主,涵盖市、区两级业务,全面客观展示依法治市工作的白皮书。两本书都极具分量,均具有较高史料价值,填补了深圳在法治建设领域相关文献的空白。

法治,是深圳显著的城市特质之一。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一以贯之、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40年来,深圳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领域大胆先行先试,实现了许多“全国率先”“领域首次”的创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探索了宝贵经验。今年适逢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1周年,在如此重要的时间节点,精心编撰并及时推出这两部重量级的依法治市力作,其中深意不言自明:一方面,是对过去40年深圳法治建设成果来一次系统的梳理和全面的总结;另一方面,则是自我提醒、自我鞭策,牢记特区使命,继续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在新时期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深圳经济特区之所以能40年勇立潮头浪尖,改得快、放得开、稳得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先行。法治城市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深圳肩负的“法治城市示范”这项重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深圳要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砥砺前行。在法治建设过程进行总结梳理,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能在梳理和总结中明得失、知进退。同时为全国提供系统完整的经验参考。特别是《案例选编》所甄选的案例和所汇总的数据,都是最具典型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全视角展示了深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探索与实践,不啻为深圳法治建设的百科全书;而《年度报告》也是全国第一份以业务数据为主,全面客观展示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具有先行示范价值。

法者,治之端也。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深圳要继续保持“优等生”的领跑姿态,为全面深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深圳样本”。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评论员 谢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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