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宜再设立支持高校毕业生新经济就业创业专项资金
澎湃新闻
2020-11-04 15:47

11月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96号(教育类457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回应了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的提案》。

教育部在《答复》中称,“教育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今年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答复》分别从“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毕业生到新业态就业创业”“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等方面介绍了教育部的相关工作。

譬如,教育部“学信网”开通“毕业去向查询反馈”功能,毕业生可登陆“学信网”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开展100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日报、周报、月报”制度;会同国家统计局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改革,首次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纳入国家法定部门调查,并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率调查工作。

而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新经济就业创业”的建议,教育部回应称:“考虑到中央财政已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相关资金对就业创业工作给予支持,由各地结合实际用于创业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等就业创业各项补贴,所提的资金支持事项已在现有政策中有所体现,考虑到促进就业的公平性,不宜再设立专项资金。”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不断拓展就业空间。”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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