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网购评价体系更完善,恶意差评才带不起节奏
读特评论员 王森
2020-10-22 00:35
收录于专题:特评

近日,深圳一女子连续以差评为由要求商家退款或赔款,非法获利1420.53元,女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网上购物、点餐看不到实物,因此消费者做购买决策时,他人的评价就是非常重要的参考。看看商品、服务有没有差评,差评有多少,差评集中在哪些方面,已成为一些精明的消费者购物“避坑”的习惯。用户可以依据个人消费体验打出中、差评,是互联网经济中确保知情权,落实评价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只不过,伴随着网络购物一同诞生的评价体系,这几年却没有赶上网购升级的速度,还保持着原始的留言板样式,同时,极端评价、缺乏参考价值的评价和高质量评价权重配比不科学,容易造成个别评价偏差导致整体评价失真,降低了商品评价体系参考价值。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规模迅速扩大,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士盯上了评价体系的缺陷,利用给差评来实现不良目的,类似新闻屡见报端:有的如上述新闻中这位女士,利用商家维护好评率的心理敲诈勒索,有的是同行对手恶意贬损商誉,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公关公司”,用刷差评威胁店家购买“控评”服务,堪比现实生活中欺行霸市的“市霸”。

既要让消费者发声、话事,也要保护商家正当权益,这样的平衡不容易实现。不久前,淘宝一度撤销了中差评的展示,引发不小争议,很快淘宝就重新恢复了原有的中差评机制。从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评价机制是电子商务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常运转的基石,制定适应当下互联网购物特点的科学评价机制,已经是电商平台亟需解决的难题和刻不容缓的任务。

现在是“体验经济时代”,用户体验优劣集中体现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但众口难调,从个体角度看,体验是极其主观的评价,同样一件商品、一项服务,对甲非常受用,但乙可能就不太喜欢,甚至丙会给出差评。这种趋势,在互联网消费者个性、品位、诉求多元化的今天越发明显。因此,科学化评价机制一定要解决个体主观评价与质量客观评价的矛盾,既要使产品服务明显的质量问题通过差评快速凸显,倒逼商家提高质量,也要甄别因为个性需求产生的个别中差评,在确保消费者退换货权益的基础上,减少一个差评抹杀高质量店铺整体努力的不合理情况。

同时,平台应鼓励用户给出高质量、多维度的有效商品评价,弥补“好、中、差”这种单一维度线性评价的缺陷。这几年,网购平台评价关键词分类,电子旅游平台的“金牌试睡员”“王牌试玩员”,都是这方面有益的尝试。另外,平台也应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高频差评的异常行为,采取从降低高频差评权重、暂时封禁评论权到介入调查寻求司法介入等不同应对方式,打击控评、刷评的行为。

当然,更成熟的评价体系还可以根据用户个性化要求,筛选出与其需求类似用户的评价,提高这些评价的权重,为消费者购物提供更精准的参考。俗话说:人以群分,拥有相同特质的用户,往往对物品和服务的评价趋于一致。因此,与其让用户直接面对来自全网用户给出的评价而无所适从,不如提高与用户特质相同的其他用户的评价,构建基于熟人和社群的评价系统。不过,这可能会牵扯隐私保护、信息茧房等一系列伦理问题,在评价系统升级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规避。

消费者、商家和平台,都要通过自律和诚信构建彼此间的信任。但作为提供电商服务的平台,要致力于为电商交易创造更透明、公平的评价环境,并立足于消费者的根本需求,和商家、消费者共同构建更加合理、有效、可信的商品评价系统,促进商家公平竞争,让消费者买得放心、舒心。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评论员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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