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隆重举行。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修订封闭会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中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央最新发布的综合试点改革方案,从加强顶层设计为出发点,不失时机、蹄疾步稳谋划深圳律师业发展。
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熊松青,副处长徐胜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四级调研员、公职律师郭兵杰,市律协会长林昌炽、副会长曾迈,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一处一级主任科员刘嘉贤以及罗湖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南山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代表,《条例》修订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徐胜芳副处长主持。
林昌炽会长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参与会议,他表示,推动《条例》修订是市律协本届理事会的“头号工程”,目前,在《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发布的“南风”和中央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东风”吹拂下,《条例》修订工作有了新的实质性进展,希望此次会议使得该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郭兵杰四级调研员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条例》修改工作,此次会议主要与大家逐一探讨《条例》修订的内容,了解各项条款的设计背景、设计过程和参考的政策文件,希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共同完善各项准备材料,为《条例》顺利修订努力。
刘嘉贤一级主任科员表示,此次代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一处参会,旨在提前熟悉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从法律审查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条例》修订顺利完成。
熊松青一级调研员指出,《条例》修订工作已启动多年,期间,市司法局与市律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为确保新修订的《条例》符合深圳特色,切实推动我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他强调,《条例》要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创新性,要保证所设计的制度有突破、可操作;二是合规性,要确保修订过程符合程序;三是责任性,要落实主体责任,在提高律所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四是完整性,要扎实做好调研论证、说明材料攥写等工作。
随后,会议介绍了《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修订、调研情况,并通过与《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各地市政策进行比较,多角度、多立场对《条例》进行分析论证,重点就律所管理、律师权益维护、律师行业国际化等章节进行热烈探讨。大家踊跃发表真知灼见,从白天到晚上,马不停蹄开始头脑风暴,最终形成了近50条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律协将进一步对会中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重点条款继续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律所代表、律师代表的意见,确保《条例》修订贴合行业发展实际,锐意创新,推动我市律师业向更好水平迈进。
编辑 梁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