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轨道安全报建管理规范宣讲
深法宣
2020-10-15 09:31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市府令第328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市府令第329号)要求,指导各有关单位在行政审批管理中有效落实轨道用地预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轨道安全核查制度,近日,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局领导带队,前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处深入学习、研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轨道安全保护区、规划控制区及规划控制预警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同时,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中粮(深圳)智汇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利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腾和实业有限公司等在建城市更新项目主要负责人,就《通知》相关涉及内容进行宣讲。

要求各单位在项目用地出让方案或办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方案设计核查、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各个事项时,均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实现轨道建设及沿线城市更新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双赢。

编辑 梁志锋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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