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深圳市对外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泳池水质进行了专项抽样检验,今年第二批共抽检游泳场所449家,其中合格的435家,合格率为96.88%;不合格14家,不合格率为3.12%。目前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对其处理。
本次共检测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14家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pH值、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和大肠菌群。本次抽查的14家不合格泳池,福田区1家、罗湖区1家,南山区1家,龙岗区6家,龙华区4家,光明区1家。
编辑 温静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