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毫克即可致命!广东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高温湿热季这些食品要注意!

姚嘉莉
08-11 18:50
摘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市监

广东当前高温多雨,潮湿闷热环境为椰毒假单胞菌繁殖和米酵菌酸毒素产生提供了温床。8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近期,发现个别经营者预先泡发好木耳再进行销售。长时间浸泡木耳会极大增加椰毒假单胞菌繁殖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的风险,由于泡发时长不确定,操作过程不可见,食品安全和卫生风险不可控。湿粉类食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毒素米酵菌酸。消费者应科学选购这些食品并规范贮存、安全食用,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米酵菌酸毒素耐高温,普通烹饪无法破坏,食用后30分钟至12小时内可引发恶心、呕吐、腹泻、头晕,重者致肝肾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保障食品安全与卫生要求规范销售,从合法渠道采购木耳,严格进货查验并留存购货凭证,确需泡发的,应使用干净容器并如实标注泡发起始时间且全程保持冷藏。餐饮服务者要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木耳,按需泡发,泡发后应24小时内加工食用。尽量采购干木耳自行泡发加工,不采购、不加工无法确定泡发时间,尤其是泡发后常温存放销售的木耳。

湿粉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两大类别,具体品种有河粉、陈村粉、粿条、濑粉、湿淀粉等,广受消费者青睐,但湿粉类食品水分含量高,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超过保质期易产生毒素米酵菌酸,冷藏冷冻条件下(≤4℃)只能减缓细菌繁殖和产毒。米酵菌酸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潮湿、阴雨的天气,米酵菌酸中毒只需1毫克即可致命,且尚无明确的特效救治药物。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泡发好的木耳,切勿购买来源与泡发时长不明、常温存放的泡发木耳。建议从正规渠道采购干木耳,使用干净的容器和清洁的冷水自行泡发,最佳泡发时间1-2小时,泡发后立即烹饪食用;暂时不吃的应密封放冰箱冷藏,并建议不超过24小时。也可放置冰箱冷藏室泡发。

湿粉类食品必须采用密封包装,不得以扎口形式包装,选购时,应注意检查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泄露、胀袋现象,不购买酸馊味、霉味或化学异味,发黏、拉丝、结块或未冷藏储存的产品。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商家选购,拒绝购买无标签、标签不全或保质期模糊的散装湿粉类食品。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产品,生产日期标注应精确至小时。可根据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平台查询。

湿粉类食品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购买湿粉类食品后应冷藏储存,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常温存放;开封后应尽快食用,发现包装破损或胀袋的湿粉类食品不要食用。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作者:姚嘉莉)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