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市监
员工掌握公司关键信息离职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者成为“老东家”的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核心要素。记者7月24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已于6月份开展,着力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强化行政保护效能,不断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实施“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各类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5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从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执法维权、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创新试点各项工作。
据了解,全省累计建设24个“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先行区,1200多个基层服务点,构筑起立体多维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以全省各地1500多家“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新”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重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五个一”建设行动,向企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提示函,并指导企业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一个商业秘密保护委员会、培养一批保密管理员、制定一个保密守则、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发放一份提醒通知,帮助企业建立防范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在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发起成立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大联盟,汇聚全省各地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以及从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机构和智库专家,为全省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秘密保护咨询维权服务。
深圳市还持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指引研制,已出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全国首个《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企业海外商业秘密风险防范及保护指南》等10余份标准指引文件。依托黄金内湾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提供全链条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海外商业秘密法律信息库,助力企业提高涉外商业秘密纠纷应对能力。探索推出商业秘密管理风险在线“体检”服务,引入技术工具帮助中小企业自查风险漏洞、提升护密维权水平。
当天,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六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两起深圳案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查处深圳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及员工个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李某原系权利人深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离职后成为当事人深圳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华南区实际负责人,其先后就职的上述两家公司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李某通过权利人在职员工王某,实时获取权利人客户需求及交易信息为现就职公司所用,包括产品的型号、买价、卖价、下单情况及预付款数量等信息,这些信息无法通过公开的渠道获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交易机会,具有商业价值,并且权利人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权利人商业秘密。
李某、王某及深圳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均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分别对李某、王某及深圳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立案查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分别对李某、王某个人各处罚款10万元,对深圳某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罚款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