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同比下降7.96%,涉毒犯罪重刑率同比提升2.7%。近五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禁毒形势持续向好。当天,广东高院还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提高禁毒综合治理效能,先后开展了“清源2024”“断源2025”禁毒专项行动,针对新型毒品犯罪防治制发相关司法建议十余份,新型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邮寄走私大宗毒品、跨省约购毒品、利用非接触手段贩毒运毒、吸毒后驾车肇事肇祸等毒品犯罪及吸毒后诱发的次生犯罪等。
其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任某超贩卖毒品案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禁毒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2023年11月,被告人任某超通过与买家线上联络、微信二维码收款,随后以某快递平台下单送达的方式,售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4个。本案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超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依托咪酯是毒品,仍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任某超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针对本案涉依托咪酯新型毒品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从强化源头联合管控、开展销售渠道排查、加强运输平台监控、持续开展禁毒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法院认为,本案中,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毒品犯罪新特点、新问题制发司法建议,促进堵漏建制,防范风险隐患,体现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司法担当。被建议单位认真研究人民法院所提相关对策建议,从严格抓好生产经营部门监管、消除非法物质经营空间、盯紧运输平台落实禁限寄递管理规定等多方面进行落实,共同推动涉新型毒品犯罪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