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广东省12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表彰,其中劳动模范人选81名、先进工作者人选39名。
具体来看,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56人,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46人、企业负责人4人、企业管理人员6人;农民25人,其中农民工15人、普通农业劳动者3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单位人员28人。
据悉,广东各地各系统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新质生产力,开展推荐工作。其中,制造业领域40人,新质生产力领域人选69人。
本次表彰对象注重推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代表,并突出典型标杆、工匠人才。表彰对象中,有大国工匠培育对象5人。本次表彰对象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表彰对象基本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涵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统战人士等群体。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叶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