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省人大代表建议:遏制”网红经济“乱象须提高违法成本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李舒瑜
01-14 21:11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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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多名网红因造假摆拍、虚假宣传、低俗偷拍等行为,触碰法律底线,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深省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督办叶丽燕呼吁,提高违法成本遏制”网红经济“乱象。

从年初“猫一杯”自编自导“秦朗丢作业本”,到近期拥有超4000万粉丝网红祁天道聘请女子合演低俗视频,网红为何频频翻车?叶丽燕认为,”网红经济“的本质是流量经济。一味追逐流量、盲目寻求变现价值,是网红违法违规最终触碰法律底线、政策红线的根源。

一些炫富网红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传递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健康价值观,让年轻人产生“走捷径”的错误认知。一些网红为了博取眼球、赚取流量,甚至不惜采用“卖惨”这一招,试图用虚构的苦难故事触动人心。比如,凭借“父母双亡、辍学养家”的悲情人设走红的“凉山孟阳”,一度拥有300多万粉丝,当地公安调查后发现,这个账号是精心孵化的卖惨网红之一,销售大量假冒产品,非法牟利超1000万元。

“当前,网红经济甚至形成产业链,网红背后的MCN公司(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通常流水线般根据‘剧本’‘人设’运营着大量的网络账号,以快速孵化网红并带货变现。”叶丽燕认为,网红违法乱象行为破坏了公序良俗,撕裂社会情绪,带偏了价值观,扰乱网络生态,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叶丽燕说,当前对网红虚假摆拍等违法行为,处罚形式多为批评教育、约谈整改、封禁账号等,违法成为过低。她建议加大对网红违法行为及其背后MCN公司的查处力度,适当提高财产罚没数额,以严惩重处强化法律威慑力,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要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对主播、博主的审核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入驻门槛和持续监督机制,并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将技术识别与人工审核更为有机地结合,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干预和处理。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14日电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湛

(作者: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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