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1500一个,需要的私信”,有人在一短视频评论区发布奇怪的评论,敏锐的警方循线追踪,查出一宗贩卖新型毒品案。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则案件,被告人周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周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猪肉’在佛山这边听说是1500-2000”的评论。后徐某与其取得联系并互加微信好友,徐某向周某购买“猪肉”(俗称冰毒),约定单价为1500元1个(1克),交易5个(5克),毒资共计7500元,双方约定在某地进行交易。
2024年9月1日13时许,周某乘坐朋友的车辆到达约定地点与徐某进行交易。毒品、毒资交付后,周某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周某身上缴获毒资7500元,在徐某身上查获周某交付的白色透明晶体1包,在车内查获周某存放待售的白色透明晶体1包。经检验,上述2包白色透明晶体并非“冰毒”(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但均检出异丙帕酯成分。
法院审理
经查,徐某向周某购买“冰毒”,周某实际交易的是含有异丙帕酯的白色透明晶体。虽然异丙帕酯并非冰毒,但也是国家列管物质,贩卖异丙帕酯同样入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随案移送异丙帕酯18.29克和手机1部,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异丙帕酯和丙帕脂、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类似。这类物质在吸食后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刺激,出现兴奋幻觉等症状,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依赖,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国家列管。这就意味着这些物质(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这些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身边有人贩卖或吸食,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