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9个110宣传日。提到报警,广大市民想到的绝大多数为拨打110,或到派出所现场反映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市民还可以通过短信、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深圳市公安局警情管理中心介绍了常见的4种报警方式,适用于不同状况下的报警。
一是电话报警。这是最为熟知的报警方式。报警人可拨打全国通用的110报警电话,在通话中冷静地如实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现场状况等信息。报警后如无特殊情况,报警人应在报警地点等候。
二是短信报警。12110是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公益性短信报警号码。短信报警时,报警人应简要写明事件性质、时间、地址,并及时关注短信是否收到回复。此种形式适用于无法拨打电话的情况,是一种辅助性、非紧急的报警方式。
三是互联网报警。打开微信,进入“广东110”小程序,可在手机页面中选择电话报警、自助报警或视频报警。选择视频报警的,110报警服务台将与报警人进行音视频沟通;选择自助报警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报警的警情类别,如交通事故、盗窃、人员走失等10类情况,按真实情况输入警情内容并提交,警情将流转至110报警服务台。
四是一键报警。深圳公安在全市重点部位布设了一键报警便民服务装置,报警人只需找到该装置,按下按钮即可报警,警方可精准定位并进行通话。
(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供图)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