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了解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自2022年3月独家承建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截至目前全应用场景交易总额已经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0.40亿元,年底将力争突破20亿元大关。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主任塞夫介绍,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作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根据市场的反馈和需求,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体系架构,探索文化大数据要素资本化路径,建设文化数字生产线产品。
尤其是作为文化资源数据供给与需求的中介和文化数字内容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深圳文交所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不断完善融通交易平台,并根据市场的反馈和需求,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体系架构,探索文化大数据要素资本化路径,建设文化数字生产线产品。
据了解,该中心一方面打造文化数据资源市场,原始文化数据的资源持有者可以将其文化数据的持有权、加工使用权等权利授权许可给购买者,称之为“文化数据资源交易”;另一方面打造文化数据产品市场,锚定垂类应用场景,并根据不同场景需求,由文化数据开发方进行加工处理以产品形式和服务形式销售给消费应用端。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积极打造产业支撑平台,成立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研究院。汇集有针对性服务产品的第三方产业集群和垂类研究院,通过课题研究、实验转化、专业的服务和技术产品的支撑,结合全国中心登记、交易和金融服务的优势职能实现文化数据产业的一站式服务。
目前,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正在构建全国各地区文化数字化生态体系。根据各个地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和业务诉求以及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孵化地区及行业平台的方式,出具有针对性的文化数字化产业体系搭建方案,将通识培训和专业实操培训作为服务开端,完成业务陪跑和合作平台落地。
据悉,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拥有应用场景交易中心子平台7个,包括文化艺术品、黄金首饰珠宝、文化IP、茶叶、影视要素等对应的运营服务中心。作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文交所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不断完善融通交易平台,根据市场的反馈和需求,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体系架构,探索文化大数据要素资本化路径,建设文化数字生产线产品。
在制度体系和标准制定上,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修订整理了《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规则(试行)(修订稿)》、《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在此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并拟写“2+N”系列制度文件,包括《交易主体管理办法》、《数据超市管理办法》、《交易标的进场管理办法》、《交易风控管理办法》、《清算与结算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形成初步的文化大数据交易制度体系。同时还参编了《数据入表指南》团体标准、《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和《文化数字资产评估》国家标准等内容。
下一步,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将围绕建设全国统一的文化数据要素大市场、建设文化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完善文化数字化产业全流程标准体系等方面开展工作,重点推进与中国音乐学院合作的“区域国别声音资产研究院”及“大湾区声景港(总部)”项目落地前海,并重点跟进与保利合作开展的数据入表服务,并逐步构建文化数据资产服务生态。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