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利民 文/图
2024-12-01 16:4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全省首部市级非遗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东莞正式进入《条例》宣传月。

派发《条例》宣传册、发布“东莞非遗宣传片”、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及体验活动……12月1日,在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的统筹指导下,系列《条例》宣传推广活动以市镇联动、“线下+线上”的方式声动全城,促进全社会形成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的良好氛围,成功打响《条例》宣传月“头炮”。接下来,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将贯穿整个12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落地落实。

1日上午,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党员干部、非遗工作者、非遗专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志愿者等,在民盈国贸城向市民群众派发《条例》宣传册,带头当好《条例》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

当一本本《条例》宣传册送到市民群众手中,带去的不只是惊喜,更是非遗保护意识的提升。“没想到我们东莞还出台了非遗保护方面的法规,这也可以看出我们东莞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特别喜欢传统文化,尤其是那些独具匠心的非遗文创产品,真心希望这些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文化瑰宝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回去后,我一定会认真研读这本《条例》宣传册,同时也会向身边的人积极宣传,让更多人知晓,为非遗保护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大家齐齐对《条例》的出台给予高度赞许,并表示会身体力行,争做《条例》的积极宣传者,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非遗保护的行列中来。

活动现场,莞草编织、醒狮头制作、石龙木屐制作等非遗项目展示及体验,吸引众多市民群众驻足、参与,领略东莞非遗独特魅力。

非遗是一座城市的文脉,也是一座城市独有的符号。全新上线的“东莞非遗宣传片”,以独特的表现手法,用不一样的大片观感,全面呈现东莞非遗之美,展现东莞非遗乘风破浪的姿态,让人耳目一新。

《条例》施行后,关键在于落实。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保护非遗的重要法律武器,希望通过《条例》宣传月,以多形式、多维度的宣传推广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提升公众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非遗保护的重视程度,凝心聚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东莞的文化瑰宝,使之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之外,全市各镇街(园区)也积极行动起来,同步开展《条例》宣传推广活动,掀起一股《条例》宣传热潮。

1日,各镇街(园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非遗专干带领所在镇街(园区)的非遗保护单位负责人、非遗传承人、基地负责人等,在社区、广场、公园以及文化场馆等地,派发《条例》宣传册,面对面解答市民群众的各种疑问,齐心协力营造浓厚宣传学习氛围。

接下来,东莞还将积极动员非遗传承人、非遗专干等,围绕《条例》创作非遗类节目进行宣传推广,如木鱼歌、咸水歌、客家山歌、粤曲等,以创意形式推动《条例》宣传显成效。

这个12月,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举办普法宣传培训班,开展“普法进+”系列宣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企业等)。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温静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利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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