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宝安区委区政府、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宝安开幕。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主持开幕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常务副检察长陈武出席开幕式,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在开幕式上致辞。
会议现场
出席开幕式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及三个中心和其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最高检有关负责同志,广东、浙江、湖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上海、山东、江苏部分市、区、县检察院领导,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宝安区委书记姚任,宝安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孟锦锦,宝安区副区长柳丹,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文权,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澍农,知名企业的总裁、总经理和法务总监代表。
此次研讨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职能作用,推动不起诉制度改革和企业合规管理,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将分“企业司法环境的优化”“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推进”“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三个专题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题研讨。
童建明在讲话中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少捕慎押慎诉等司法理念,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综合运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要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要以持续抓好“挂案”清理和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为抓手,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及时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童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涉企案件司法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既坚持解放思想,也要坚守法治底线,不搞“一风吹”。既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要把民法典中蕴含的产权保护理念贯彻到刑事司法中,尽量把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他要求,检察机关在做好指控证明犯罪的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依法开展刑事合规管理。要认真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企业及企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受市委书记王伟中委托,余新国在致辞中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最高检在深圳召开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并指定深圳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深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积极提供必要保障。恳请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继续关心支持深圳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工作。希望全市检察机关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在深圳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