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11月1日起,铁路部门在全国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开具电子发票,无需再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办理,可重复下载、打印,避免出现发票丢失和损毁的情况。
据悉,与铁路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电子发票票面保留了旅客信息、行程信息,增加了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旅客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编辑 王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