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快帮我看看,我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这个逮捕令怎么会有我的信息!”近日,家住宝安的贺女士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她随即前往辖区警务室寻求帮助......
原来,当日16时许,贺女士在家中接到了自称“某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她涉及一宗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调查。在添加微信后,对方向其发送了一张“逮捕令”照片,并告知贺女士要严格保密,前往无人处打开视频通话配合办案。
看到“逮捕令”,贺女士害怕地慌了神,为了尽快证明自己的清白,便按照对方指示操作。通话中,慌乱的贺女士只看到对方一闪而过的面庞,随后便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给对方。
可当对方提出需将所有银行卡照片一并发送时,贺女士这才感觉到有点奇怪,想起之前石岩派出所警力曾到家中做过类似的反诈宣传。贺女士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决定先到就近的龙腾警务室咨询。
听完贺女士的遭遇,“蓝马甲”反诈宣传员江志鹏当即告知她遇到了诈骗。可贺女士仍心有疑虑,江志鹏便带着贺女士前往石岩派出所进一步了解冒充公检法诈骗骗局。
“诈骗分子会拿出所谓的‘犯罪证据’,向受骗人施加压力,并通过各种方法阻止受骗人与外界联系,从而实施诈骗!”在石岩派出所阿达工作室反诈民警杜理达、辅警徐丽丽苦口婆心的劝导下,贺女士终于彻底醒悟。
宝安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微信、QQ等方式在线办案,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通缉令”“逮捕令”。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邓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