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坪山区各级林长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森林特别防护期的森林防火工作,近日坪山区发布了2024年第2号林长令。
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聚焦生态保护、生态发展和生态安全等主要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下沉一线开展巡林。巡林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确保巡林实效,以发现问题为主,共同推动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林长令要求,全省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各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围绕“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共建绿美广东”的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重点区域巡护,及时堵塞工作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林区内生产作业场所的检查监督,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相关企业和个人,指导其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坪山区森林资源安全。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