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丨基层减负重在实效

尹传刚
2024-10-17 08:20
收录于专题:廉议汇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近期,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孔德淇(广东广州 媒体人):当前,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考核过杂过细脱离实际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较为突出,有的问题纠而复发,有的出现隐形变异新情况。

形式主义的各种表现是“做法”,根源是“想法”出了偏差,在于政绩观错位,没有真正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披着各式“马甲”的形式主义,往往以“痕迹”论“政绩”,徒增基层工作负担,也降低了为民办事实效,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浪费资源影响发展,可谓危害深重、遗患无穷,必须坚决整治。

吴一琦(广东东莞 职员):基层治理涵盖面广,千头万绪。为基层减负,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运用制度手段进一步明确基层治理权责。

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明确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重点解决基层治理中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

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束缚手脚。基层减负重在实效,要紧盯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

《若干规定》提出了一些“硬核”举措,比如切实精简文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等,必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抓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变化、感受到成效。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

(作者: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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