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12条措施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2024-08-28 22:2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措施》共有12条,围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秀剧本创作、鼓励来深取景拍摄、支持微短剧发行播映、鼓励精品微短剧创作、支持技术研发创新、推进集聚发展、推动微短剧出口、支持举办主题产业活动、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全周期协拍服务体系等12个方面,从微短剧企业、项目、平台、空间、活动、服务等全方位给予支持,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影视产业高地。

剧情短、节奏快的微短剧近年频频“出圈”。从2022年逐渐崭露头角到2023年市场规模迅速扩展井喷式增长,仅用了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在这一产业“新赛道”,深圳也具有相当基础。目前,深圳有万余家与影视产业相关的企业,有数家影视产业园区和拍摄基地,拥有腾讯视频号、今日头条(深圳)等短视频头部企业,已经基本形成了剧本创作、投资、拍摄、制作、发行等较为完善的影视产业链,为发展微短剧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此次“12条”措施的出台,无疑将助力深圳在这一赛道的加速跑。

对优秀微短剧剧本给予真金白银奖励

在内容创作方面,《措施》提出,对入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经评审认定优秀并成功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剧本,按照不超过制作成本的30%,给予剧本版权方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深圳企业创作的网络微短剧剧本,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并上线播出的,给予剧本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入选广东省、深圳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目录和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库并上线播出的,按每部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创作反映深圳题材、宣传提升深圳城市形象的剧本,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此外,《措施》鼓励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策划创作精品网络微短剧,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优秀网络微短剧项目,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鼓励网络微短剧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对经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鼓励在深圳取景,拟组建服务中心

在优化服务方面,《措施》支持网络微短剧剧组在深圳取景,在深圳取景不少于5处并充分展现深圳城市形象或促进深圳旅游宣传推广的,作品在各大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后,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协助项目组进行公共场地使用申请和拍摄场景搭建,简化拍摄预约流程,提供线上预约平台,支持微短剧产业基地为项目组提供专业化协拍服务。《措施》提出,应组建网络微短剧服务中心,设立深圳微短剧专家站,对网络微短剧备案、剧本创作、拍摄、完成片审查等环节开展全流程指导服务,为来深拍摄团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协拍、版权交易等专业化服务。

支持建设运营网络微短剧产业园区

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措施》明确,对首次纳入深圳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网络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网络微短剧企业,按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在深圳从事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的企业,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作品在各大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播映收益或点播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不超过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佳的网络微短剧出海企业或项目,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深圳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文化贸易基地,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网络微短剧企业在深圳从事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现行文化产业政策享受贷款贴息、保险费、新业态企业认定等扶持。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可享受房租补贴。

在打造产业集聚效应方面,《措施》支持建设运营网络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经认定为网络视听创新基地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500万元资助。网络微短剧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称号,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中小型影视+短视频+直播影棚或基地,按照不超过投入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在深圳市举办的网络微短剧展会、交易会、论坛等产业活动,经评审认定后,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闻坤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