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湖区各级部门重点聚焦停车民生问题,为加快推进罗湖区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在市级相关政策指导下,罗湖区于 2020 年 1 月建立了区级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区停车办,负责牵头制定停车设施政策标准等工作。
出台两份停车相关细则
为立体停车设施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援
据统计,罗湖区泊位总数 14.66 万个,小汽车保有量 33.34 万辆,现状停车缺口 20 万个以上,是深圳市各区中停车缺口最大的行政区,也是深圳市老旧城区 " 停车难 " 问题典型代表之一。
为打通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政策瓶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停车办所设地)牵头,起草了《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罗湖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和《投资补助实施细则》),先后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经罗湖区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报区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两个细则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社会资本参与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
简化审批程序
明晰申请流程,打通政策瓶颈
《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六章三十四条,明确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为方便部门及市民办事,编制了相关申报流程及模版。
该细则的发布进一步细化和简化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报建流程和操作流程,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障。
单个车位最高五万元
优越补助政策激发社会资本积极性
《投资补助实施细则》共分为六章二十一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
该细则适用于罗湖辖区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独立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开放,且可使用年限在 3 年以上的立体停车设施新建或改建项目,包括机械式停车库与立体停车建筑物,符合补助范围的停车设施按不同类型、泊位数予以补助。
根据补助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可按照停车泊位数申请奖励。其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 3 万元 / 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筑类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 5 万元 / 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且不得高于设备采购额度的 40%(含)。
该细则的发布明确了罗湖区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产业化,加速缓解老旧城区 " 停车难 " 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
政策 + 规划协同发力
停车环境治理涌现良机
除制定两份实施细则之外,罗湖区积极推动以规划先导缓解停车矛盾,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正紧密开展《罗湖区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梳理停车现状问题、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深化停车场设计方案,并制定三年滚动建设计划。行动计划的制定从规划层面保障了罗湖区近期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可实施性,对于缓解近期重点片区 " 停车难 " 问题、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