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区矫正法治化水平!龙岗区持续优化矫正监管机制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陈祥梅 王一琳 文/图
2024-08-22 19:43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促进教育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近段时间以来,龙岗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积极行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水平,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

“摆摊式”普法,营造浓厚社会支持氛围

近期,龙岗区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宣传月”工作部署,组织龙岗、南湾、宝龙等街道司法所联合社区工作站、园区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企业员工进行宣传,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介绍社区矫正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及其实施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此外,还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宣传活动,在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帮助其自身提高法律意识,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减少再犯罪。

“面对面”送法,增强社矫对象法治意识

龙岗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司法所充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及“每月一主题”教育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全区登记在册的社矫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项教育学习,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反诈骗、禁毒教育等日常宣教活动,促使社矫对象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警示社矫对象珍惜在矫机会,认真配合并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监管。

与此同时,针对部分行动不便的矫正对象群体,宝龙、园山等街道司法所还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面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结合具体案例使其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违法违规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并详细解答矫正对象存在的困惑和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社矫对象的身份意识、法治意识,服从并配合社区矫正管理,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直观式”教育,促进社矫对象行为矫正

龙岗区司法局邀请深圳监狱警官现身说法,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义、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出发,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组织集中观看监狱短片,通过镜头促使其详细了解监区内真实的生活场景及对服刑人员的各项管理规定,“云”体验监狱内24小时的服刑生活,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震撼教育”警示活动,让社矫对象深刻了解到高墙内真实的服刑生活,进一步促进社矫对象的思想转化与行为矫正。

举行“开放日”活动,全面展现工作成效

7月底,龙岗区司法局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开放日”活动。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展示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展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加深市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当天,龙岗区司法局还举办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知识技能竞赛,一线矫治帮教社工积极参赛、踊跃答题、尽显职业风采,也进一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尊法、守法意识。

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紧紧围绕“提高管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目标,不断优化矫正监管机制,创新教育帮扶模式,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 温静 审读 匡彧 二审 桂桐 三审 周国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陈祥梅 王一琳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