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网站8月7日新增“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在页面大标题下方分为五个版块,依次为:“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有关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在“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版块内,逐一列出了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同时,网页下方正中还公布了线索举报邮箱。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的认定标准。《意见》还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