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两头骡子在深圳人的朋友圈火了,它们在北环大道上一路跨越3区狂奔20多公里,深圳交警安全处置,最终在春风高架处截停。
9时3分,110接报警,称在南山塘朗山隧道段转北环大道往福田方向,有两头骡子(未系绳)在机动车道上奔跑。交警部门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处置。9时23分,罗湖交警在泥岗路找到两头骡子,随即组警车和铁骑拦截,并于10时许在春风高架处截停。10时30分,警方联系骡子主人田某至现场将骡子领回,交通未受较大影响。事发后,罗湖交警依法对田某进行调查。
记者从骡子的主人田先生处了解到,这两只骡子是三四个月前从广西拉过来的,主要是工地拉货使用。昨晚查看骡子还在圈养的地方,今天早上八九点发现骡子挣脱缰绳跑出来了,随后拨打110报警。知道骡子在北环大道上奔跑后,他们也打车寻找。在被交警成功拦截后,骡子已被运回塘朗山郊野公园的工地。
两头骡子以不同的姿态、不同的形式在深圳人的朋友圈里霸屏,有的还配上了恶搞的背景音乐。有亲身经历的网友表示,“交通稍有影响,铁骑一路护航,旁边车辆没有鸣笛惊吓,充分体现了深圳司机的素质。”记者了解到,近几年,驴、骡子等冲上深圳城市道路的新闻屡见报端。据公开报道中相关看养人的介绍,饲养的驴、骡子的用途主要是工地拉石子、建工材料,比如修建登山道的石头台阶。有网友呼吁,应该加强看管,有关部门应该排查是否存在饲养资质以及监管好饲养行为,避免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记者了解到,多部法律对饲养行为也有明确规定,饲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见习编辑 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