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中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

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
07-2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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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深圳市招考办发布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

27日上午,深圳市招考办发布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在面向全市招收AC类考生中,深圳中学与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同为567分,深圳外国语学校与深圳市高级中学中心校区均为565分。深圳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划线及投档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27日16时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第一批次录取结果。

据悉,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技工院校)第一批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投档产生。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

深圳市中招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比较顺序如下:(一)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二)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广东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广东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根据深圳市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第一批招生学校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招生学校于7月28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8月上旬由广东省招生办组织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匡彧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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