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款没到,自己的钱却“飞”了?检察官提醒市民→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06-18 00:50
收录于专题:特区报·民生
摘要

贷款务必找正规金融机构或官方平台

一男子以提供贷款业务为幌子,进行多次诈骗受害人一万六千余元,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4日公布的一宗案例。

2023年4月,李先生在手机上看到一则贷款广告:“无需抵押担保、额度大放款快,免利息!点击链接即可快速申请……”便点击进入链接并注册了账号,随后接到一通贷款服务电话。经过一番询问,急需资金的李先生想申请贷款。业务员告诉他,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没问题,如果申请贷款还需往自己银行卡里存2万元保证金并截图发给他,另外后续办理贷款还要购买强制险,是免费赠送的,收到短信验证码后告知业务员操作即可。李先生没多想就立马照办了。刚发完验证码,李先生的银行卡里立马就被转走了一万元。当李先生质问对方时,业务员表示是为验证其征信,故而转走一部分保证金,这笔钱马上就会转回账户。紧接着,对方又以“走流水”为由,让李先生向指定账号转账,并表示转出的钱也会再转回到其原账户内。此时李先生察觉到不对劲,拒绝再次转账。

这一切实际上是林某等人以贷款为由实施诈骗的套路,他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各种名目获取信息、收取费用, 诈骗手段环环相扣,多次诈骗共计获利一万六千余元。

此案后经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网络小额贷款满足了越来越多市民的日常消费需求,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但也成为某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幌子。检察官就此提醒市民朋友,如有贷款需求,务必找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官方平台办理,并牢记不要将自己的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不轻易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等。

编辑 温静 审读 匡彧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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