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近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业诋毁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开庭公告显示,百度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抖音和今日头条,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将于6月13日开庭审理。
目前,开庭公告没有透露具体的起诉事由。
截至6月7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诉关系案件中与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抖音视界有限公司的案件分别为186件、16件。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百度和字节跳动首次产生案件纠纷。事实上,近年来二者已发生多次“回合制”的纠纷诉讼。
最早可追溯到2018年的字节跳动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当时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势头正盛,而用户在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的网站不稳定标识。百度声称自己为正常风险提示,而字节指控百度恶意阻止用户访问。
2020年,该案一审宣判:百度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责令赔偿字节跳动50万元。百度不服继续上诉,2022年二审宣布维持原判。
2018年8月,百度旗下视频平台曾因擅自播放西瓜视频享有权利的郭德纲综艺节目《一郭汇》被北京海淀法院认定侵权,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5万元。
随后在2019年3月,因认为西瓜视频擅自使用“好看”标识推广产品,抢夺“好看视频”的用户和流量,百度方面以不正当竞争和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西瓜视频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2019年4月,百度方面指控今日头条大量窃取旗下“TOP1” 搜索产品结果、涉嫌不正当竞争,要求后者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随即抖音方面也起诉百度,并同样索赔9000万元,以及要求连续30天公开道歉。当时抖音方面曾透露,百度未经授权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将该平台视频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进行展示并播放,这种行为已经对该平台相关视频内容形成了实质性替代,严重攫取了该平台经营成果。
2021年,字节跳动称百度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百家号”中搬运了一篇字节跳动运营的“头条号”文章,侵害了字节跳动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百度被判赔偿字节跳动40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百度因商业诋毁纠纷起诉字节跳动前,2023年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也曾因商业诋毁纠纷起诉过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