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今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中有1432名残疾人考生,其中60名残疾人考生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合理便利”申请。申请“合理便利”考生的残疾类型,涵盖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多重残疾。
记者了解到,使用大字号试卷、使用盲文试卷和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安排在单独考场考试,延长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科正常考试时间后顺延。其他残疾人考生,各市各考点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可视考生的残疾情况,给予残疾人考生携带光学放大镜、照明台灯、佩戴助听器、优先进入考点考场等相应合理便利。
广东省残联教育就业部负责人介绍,为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帮扶残疾人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广东省残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并设立“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含退役残疾军人大学生)给予资助。
凡是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持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残疾人大学生,可获一次性的资助。其中,专科生10000元,本科生15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
自2015年开展“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以来,全省累计为6996名残疾人考生发放“南粤扶残助学金”8409万元。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