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进校园,“典”燃青少年学法热情

深圳特区报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罗嘉敏 文/图
2024-05-2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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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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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1日下午,宝安区司法局、石岩街道办事处、宝安区实验学校官田学校联合开展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学校600名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和谐的法治校园环境。5月21日下午,宝安区司法局、石岩街道办事处、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官田学校联合开展“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学校600名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人民法庭柳海涛法官给全体五年级学生开展《民法典》主题讲座。柳法官结合学生的年龄段和理解力,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向学生们讲解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并通过实际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地向学生普及了不同年龄段的民事行为能力差异、应对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互动环节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踊跃地举手抢答,在一问一答中调动学生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也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植心中。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在学校内参加“非遗”糖画体验与民法典互动“市集”。“市集”将法治元素融入“非遗”文化,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学生们积极参与法治趣味游戏,集满印章兑换糖画或帆布袋树叶拓印,纷纷拍照打卡,现场充满欢声笑语,洋溢着热烈的气氛。通过亲手绘制出法治元素的糖画,不仅能表达对法治文化的理解和向往,而且还能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实现“非遗”和普法的“双向奔赴”。

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官田学校黄老师表示:本次校园普法活动非常有意义,“非遗+法治”让同学们在趣味中学习了民法典的法律意义和重要性,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接下来,石岩街道司法所将积极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贯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周国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罗嘉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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