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龙岗共建家庭教育阵地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罗炜玮
2024-05-22 21:02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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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合龙岗区妇女联合会在龙岗区法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家事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正值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龙岗区法院、龙岗区妇联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建集家庭教育指导、家事辅导、家事调解、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和家事纠纷调解中心。

龙岗区法院和龙岗区妇联将以联合共创家庭教育指导阵地为依托,在诉源治理、少年家事审判、司法改革、宣传调研、队伍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建立常态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打造家庭教育指导合作共建新典范。

龙岗区妇联相关负责人指出,法院、妇联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等方面取得长期显著的成绩。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协调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推动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筑牢法治根基,共建和谐社会。

龙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携手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将实现两家单位的资源共享、服务互通,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也可以更广泛地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双方将加强协调联动与资源整合,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做出实效,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参加活动的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此次活动展现了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妇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主动作为。依托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充分发挥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妇联的优势,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对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近年来,龙岗区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积极践行法定职能,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设置专门的少年家事审判团队,构建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归口审理的专业化审判模式。紧紧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找准执法办案和家庭教育结合点,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辅以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助推提升家庭教育能力。2023年至今,少年家事团队审理家事案件1780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72人,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55件186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358人次,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8份,提供心理评估、心理疏导36件共72人次,陪护未成年人25人次、开展家事调查评估74宗,判后回访案件406宗共802人次,其中涉家暴49宗98人次,沈某诉赵某离婚纠纷案获评广东省高院“十大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接下来,龙岗区法院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和“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加强与龙岗区妇联的协调联动,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提供法律指引、专业指导和有效干预;深入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庭审观摩、普法宣传讲座、以案释法等多样化的青少年法治活动,以“柔性司法”护航家庭教育,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幸福家庭建设。

编辑 温静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罗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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