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南山区园区集体食堂资助项目、现代物流资助项目--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1-04

各有关企业:


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园区集体食堂资助项目、支持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招商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1月8日9:00至2021年1月21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次开通申报的是对企业2020年有关项目投入的资助。


三、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四、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园区集体食堂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1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 现代物流资助项目—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项目操作规程(2021版)》。


五、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542078。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园区集体食堂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1版).doc.doc附件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现代物流资助项目--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项目操作规程(2021版).docx.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3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请资助的产业园区应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食堂配有专职营养师,并持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园区内应有3家及以上集体食堂,且每家食堂租赁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供餐座位每100平米不低于25个,工作日午餐供应菜品不少于50种。
扶持政策:
集体食堂满足资助标准的园区,资助金额最高为实际支付租金的30%,每家食堂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若集体食堂在2020年度内,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认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或认定为南山区熟食中心,可分别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规则二
政策扶持金额:
0.00-2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满足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条件。企业应同时满足在深圳地区或深圳以外地区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以及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等项目的要求,且项目用地合同期分别不少于3年或5年。
扶持政策:
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一次性获得上年度投资额的50%作为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的资助上限为100万元。若企业项目实施地位于南山区对口帮扶的连平县、田阳县和德保县的,每家企业每年的资助上限为20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度内只能选择1种资助标准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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