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前海管理局
政策分类: 惠企政策
生效日期: 2020-11-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共渡难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深港合作,我局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深前海〔2020〕4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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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修订)》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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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修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扩大了补贴对象的范围 企业租金补贴的支持对象从原来的“非国有企业”扩大至“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 (二)延长租赁补贴期限,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1.对入驻我局局属企业物业的申请对象,免租期由2个月延长至3个月,并且突破了我局《关于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困难企业共度难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意见》)规定的单个企业最高150万元的限制。修订后,预计增加减免额度1266万元,但该笔资金由局属公司直接减免,不涉及财政资金拨付。 2.对入驻非局属企业物业的申请单位补贴期限从2-3月延长至2-6月(共5个月),补贴比例由20%提高到30%,单个企业的补贴限额从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调高为不超过500万元。修订后,预算预计增加支出1400万元。 3.对主动为入驻企业减免租金的前海合作区内办公用房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国有企业除外)的补贴期限从2-3月延长至2-6月。修订后,经摸底,该事项增加支出的可能性和数额都较小,但不排除个别没摸排到的较小的经营管理主体。 4.对前海合作区内主动为企业减免租金的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国有企业除外)的补贴期限从2-3月延长至2-6月,补贴比例从50%提升到80%。修订后,预算预计增加支出105万元。 5.对写字楼裙楼、地下、园区配套的餐饮类、便利店类商户4-6月的补贴比例由30%提升到50%,单个企业补贴限额从单个企业限额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增加对区内其它商户的补贴,补贴标准为“2-6月实际租金的30%,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修订后,该项预算预计增加支出560万元。 (三)加大用工支持的力度。 1.招工补贴期限从2-6月延长至2-8月,补贴标准从600元/人提升至1000元/人,补贴限额由30万提升至50万。修订后,预算预计增加支出180万元。 2.社保补贴的对象取消了“四上企业或用人规模50人以上企业”的要求,且补贴期限从3月延长至3-6月,补贴限额由30万提升至150万。修订后,预算预计增加支出约800万元。 3.加大对港企社保的支持力度,由按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由50%的补贴改为全额补贴,单个企业每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修订后,预算预计增加支出约200万元。 (四)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补贴,对已按照我局原《扶持措施》、《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意见》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的对象,不足部分按修订后的措施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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