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受理2020年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扶持项目的公告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11-02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0〕4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0〕5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文规〔2020〕6号)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10号)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我局受理2020年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高端体育赛事资助、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和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申请。申请单位在此期间可登陆“深圳市体育产业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资料。详情请登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http://wtl.sz.gov.cn/ztzl_78228/tszl/tycy/index.html),查阅申请指南。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1、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端育赛事资助申请指南.docx

2、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申请指南.docx

3、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指南.docx

4、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申请指南.docx
相关附件
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端育赛事资助申请指南.docx.docx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申请指南.docx.docx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请指南.docx.docx2020年第二批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申请指南.docx.docx
适用范围:
项目一: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 扶持对象 2019年5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被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新认定的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含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或被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优良以上的市级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 扶持标准 (一)被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的,可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二)被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的,按照上一年度对本市地方财力贡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地方财力贡献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地方财力贡献不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与地方财力贡献等额(只保留整数)的奖励。 (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园区或者基地的,可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被新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园区或者基地的,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四)被考核为优良以上等次的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可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项目二: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 扶持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体育企业,其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2018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 申报要求 (一)已经获得在本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体育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 (二)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单个企业申报贴息资助的贷款利息总额不低于5万元; (四)近2年不存在将获批的银行贷款用于套现、炒股、放贷等情形的; (五)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扶持标准 贴息比例不超过已支付利息总额的50%,同一家企业在同一批次扶持计划中的贴息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同笔利息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再享受本次资助;同笔利息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利息。 项目三: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 扶持对象 2019-2020赛季或2019年、2020年,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冠“深圳”队名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冰球、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象棋和围棋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 项目四: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 扶持对象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举办的高端体育赛事,且未获得市财政资助的,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无人机、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象棋高端体育赛事和其它奥运项目的国际A类单项体育赛事的单位。 扶持标准 (一)为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和无人机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8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二)为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和象棋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三)其它奥运项目的国际A类单项体育赛事,可在其落地的首三届按场馆租金、安保支出,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资助; (四)对暂未纳入上述范围、但极具发展潜力的运动项目,或为国际体育组织在我市举办的世界范围内最高等级、积分的国际顶级赛事,因实际情况需要突破本操作规程规定的资助范围和限额的,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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