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受理2020年度南山区节能减排分项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4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03-10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社会各界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推动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区2020年度第一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单位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fms.szns.gov.cn)。申请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平台首页的“系统演示”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各单位在申报项目之前,请登录平台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注意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三、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申请单位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复印,A4规格,胶装成册)。

四、本批资助计划受理申报的期限为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5:00,过期不接受申报,望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

五、咨询电话:0755-26979315。

特此通知。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docx2.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分项资金操作规程.docx
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及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南山区; (二)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时项目已完成,属本细则第六条所列类别之一,且已产生节能减排的社会或环境效益; (四)项目完成时间在3年以内,原则上在南山辖区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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