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4-30 15:04
摘要

政策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政策分类: 发展环境
生效日期: 2019-12-25
各相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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